星期日, 19 10 月, 2025

勞動法案例與實習

課程綱要

2025年春季班實習單位:

  • 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實習業師:劉冠廷 主持律師、張道鈞 律師
  • 瑋燁法律事務所,實習業師:翁瑋  所長/律師、楊子敬 律師
  •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實習業師:林柏儀  組織部主任、陳柏謙  研究員、陳志軒  執行秘書、張志綸  執行秘書
  •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實習業師:陳淑綸  秘書長、黃健泰  秘書
  •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工會,實習業師:林姵雯  理事長、鄢嫚君 理事

2023年春季班實習單位:

  • 士林地院勞動法庭,實習業師:蔡志宏  庭長/現為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許碧惠  庭長/現為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
  • 瑋燁法律事務所,實習業師:翁瑋  所長/律師
  • 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實習業師:陳玉鳳 理事長
  •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工會,實習業師:林姵雯  理事長、鄢嫚君 理事

2019年秋季班實習單位:

  • 瑋燁法律事務所,實習業師:翁瑋  所長/律師
  • 渣打銀行工會,實習業師:吳玉香  理事長、吳毓瑩  總幹事
  • 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實習業師:陳玉鳳  理事長
  • 台北市社工職業工會,實習業師:沈後山  理事長

2018年春季班實習單位:

  • 勞動視野協會,實習業師:張鑫隆  理事長 、 盧素貞  常務理事
  • 渣打銀行企業工會,實習業師:吳玉香  理事長 、 吳毓瑩  總幹事
  • 元晶企業工會,實習業師:陳潣柔  理事長
  • 台北市社工職業工會,實習業師:沈後山  理事長
  • 高雄市社工職業工會,實習業師:郭志南(橘冰月)  秘書長

修課心得(2025年春季班):

作者:蘇珊霈(陽明交大科技法律研究所博士生)、陳文澤(陽明交大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四)、劉家樺(陽明交大科技法律研究所碩三)、林汶諭(陽明交大科技法律研究所碩三)、張雅祺(陽明交大科技法律研究所碩三)、吳易儒(陽明交大科技法律研究所碩三)、林竺諭(陽明交大科技法律研究所碩三)

在本學期的勞動法實習課程中,我們七位實習生分別被分派至不同的法律事務所與工會單位,參與的實習活動類型橫跨勞動訴訟、勞資爭議處理、工會運作、教育訓練與政策倡議等領域,累積了豐富且多樣的第一線經驗。以下將綜合全體實習生的心得與觀察,並分為律所實習與工會實習兩大部分說明。

一、律所實習心得

在律所的日子,我們親身參與了各類勞動案件,包括確認僱傭關係、平台工作者權益、勞工退休金請求、不當勞動行為訴訟、強迫勞動議題、平台工作者權益以及職場性平案件等;工作內容從旁聽開庭、庭前討論、庭後復盤,到閱卷、整理爭點、撰寫補充理由狀、言詞辯論意旨狀及上訴理由狀等,涵蓋了訴訟實務的各個環節。尤其在庭後的討論中,我們能夠更深入了解律師實際上執行的訴訟策略與對於對造策略的攻防思維,也能進一步驗證或修正庭前實習生對於訴訟進行方向的推測。配合書狀撰寫作業,我們還逐漸體會到書狀撰寫不僅需要條文正確,還必須融入訴訟策略。如何在有限篇幅內呈現最關鍵的事實、安排先位與備位聲明的順序、調整論述的層次與重點,都是實務中需要不斷練習與修正的重點,透過多次作業討論與修改,我們學會了不同狀別(起訴狀、答辯狀、言辯狀、上訴狀等)的功能差異,也更能在壓力下有條理地表達與應答。

在閱卷訓練中,我們學會先抓核心爭點、再檢視細節,並交互比對雙方主張與證據,以免陷入卷證資訊的迷宮。部分案件也讓我們看到理論與實務之間的落差,例如在不當勞動行為的爭議中,法院對該部分的適用與重視程度,常受到個別法官經驗與觀點的影響,這提醒我們在擬定策略時要保有彈性與備案。此外,律所實習也讓我們觀察到,處理案件不僅是法律論述,更包含面對人與事件的全盤考量,從與當事人討論案件策略、解釋法律風險,到思考最有利的行動方案,過程中需要兼顧專業分析與溝通引導的能力。

二、工會實習心得

在工會的實習中,我們接觸到的工作樣態比想像中更多元。除了勞動法爭議外,諮詢內容也可能延伸至其他勞動現場常見的行政或契約問題,反映出工會服務必須貼近會員的真實需求。

法律諮詢是我們最直接面對第一線勞動爭議的場合,由工會顧問主持、工會幹部輔助,實習生透過觀察與參與,能看到在有限的時間內,需要快速鎖定問題、排除枝節資訊,並給出清晰可行的建議;同時,在面對情緒強烈的敘述時,也必須讓討論回到具體可執行的方案,這種結合問題分析與情緒處理的能力,是工會日常的重要環節與一名法律工作者必須要具備的能力。類似的情形也發生在我們參與的模擬調解案件的訓練中,當事人的申請書可能往往非常簡略,卻必須在有限資訊下預先完整撰寫主張,並在現場迅速輔助紀錄、判斷重點與細節。在模擬調解的過程中,不僅考驗調解人的談判手腕,也需要設身處地理解雙方需求,例如有時公司為杜絕後續糾紛,會在特定條件下主動促成和解。

我們也參與了案件策略討論,觀察到工會在訴訟之外的角色——動員會員、蒐集事證、對外發聲、凝聚內部共識等,在各個情形下,如何在堅持原則與務實考量之間取得平衡,判斷是否投入勝算有限、成本高昂的爭議行動,都是組織決策的關鍵。部分工會實習還讓我們參與教育與宣導工作,例如將「職場不法侵害」等艱澀的法律概念,轉化為簡潔易懂、貼近會員經驗的教材與簡報,鍛鍊了我們將法律專業轉化為普及知識的能力,也體現了工會提升會員自我保護意識的功能與重要性。

三、總結

七位實習生的共同體驗是:勞動法的世界橫跨律師、法院與工會等不同場域,角色與策略雖然不同,但目標都是保障勞動者的權益。從書狀撰寫、庭審觀察、諮詢參與,到工會的策略規劃與倡議行動,我們不僅累積了專業技能,也在觀察與實踐中轉變了思維——從單純的理論或法律分析者,逐漸學會站在當事人、組織及整體社會運動的角度思考,在理論與實務之間建立更靈活的連結。這段經驗,將成為我們未來投身法律與勞動實務的重要養分。

修課心得(2018年春季班):

作者: 劉哲鯤(陽明交大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

《勞動法案例與實習》是交大科法學院在勞動法領域開設的一門實習課程,修課學生將到指定的團體或工會實習,實習工作內容將完整包含個體勞動法與集體勞動法領域,實習生不但可以實踐與檢驗是否完全掌握課堂中學習的勞動法知識,更能從中培養課堂中難以獲得的能力,對於深入學習勞動法與培養從事法律實務工作的技能大有幫助。 

實習過程可以訓練實習生替當事人解決法律問題的能力,因為實習單位的工會幹部或工作人員很可能不具有法律背景,實習生提供法律服務的環境,即與課堂上報告有很大的差異。例如:在本次實習過程中,實習生負責向工會幹部與工會會員們解說最新勞動基準法修正內容。因為聽眾們大多不具備法律背景,因此實習生必須練習從聽眾的角度思考,用深入淺出的語言向聽眾解說複雜的法律關係。又如在參加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討論時,因為案件事實涉及專業知識,必須在當事人解說相關專業知識後,實習生才能夠清楚的了解案件事實。(例如:當事人是一名工程師,案件涉及當事人在工廠內的執行業務時是否有疏失,實習生必須要先了解工廠複雜的產線流程,才能提供法律建議)。但因為當事人不具備法律背景,因此他的陳述可能會遺漏掉許多法律上重要的事實,實習生必須和當事人不斷溝通,才能夠順利的釐清案情。 

而實習的過程也能讓實習生綜合運用以往所學的勞動法知識,更能掌握實務上如何運用勞動法以保障勞工權益。課堂上,個體勞動法與集體勞動法會分開教授,但是在工會實習的過程中,實習生常需要綜合運用個體與集體勞動法的知識解決實務問題。例如在一調職的案例中,從個體勞動法的角度出發,實習生必須先檢討雇主調職行為是否符合勞動基準法的10-1條的要件(如:調動工作地點是否過遠、雇主是否有給予勞工必要的協助?)但若從集體勞動法角度思考,實習生同時也必須注意雇主調動勞工行為,是否含有報復工會動機,有無構成支配介入行為可能,進而違反工會法的35條的規定。此外,如果雇主的調動行為雖然沒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的10條-1的規定,但是實習生也得協助工會利用團體協商的程序,嘗試與雇主協商,爭取優於勞基法的調動條件。又如:雇主基於經營需求,要求勞工在國定假日出勤工作,因此排定班表時,直接要求勞工在國定假日出勤,勞工過往並未反對,都在國定假日時出勤,但後來有部分勞工希望國定假日希望不要出勤。從個體勞動法的角度思考,國定假日出勤上班需要得到勞工的同意,因為勞工過去在國定假日出勤的事實,在實務上可能會被評價為默示同意國定假日出勤,實習生得建議勞工向雇主提出往後不願意在國定假日加班的意思表示,以中斷默示同意,則之後雇主若希望勞工在國定假日加班,必須要再徵得勞工同意。若從集體勞動法的角度思考,為了避免個別勞工表示不願意在國定假日出勤後受到雇主的報復,實習生得建議先由工會幹部向雇主提出,或是以工會名義代表個別會員向雇主提出,如果雇主對此採取報復行動,則可能會構成打壓工會的支配介入行為,工會即得提起不當勞動行為救濟,對於工會會員更具有保障。 

另外,實習生也能夠學習到許多法律以外的知識,這些知識雖然未必與法律直接相關,但是對於了解工會運作與勞工權益保障大有幫助。藉由實際參與工會運作,實習生能夠觀察,工會幹部如何透過拜訪會員提高會員對於工會的向心力、理事長如何在理監事會議中整合不同意見形成共識、工會如何透過勞動教育有效普及勞動法知識……等,這些都是在課堂上無法獲得的寶貴經驗。以拜訪會員們為例,事前,工會幹部們過精心挑選實用的紀念品,讓會員體會到工會對於會員的重視。事中,幹部們在拜訪會員時會傾聽會員工會的心聲,並且宣傳工會的政策,如果會員們對於政策有些誤會,也得以一併釐清。事後,幹部們將會根據會員們對於工會決策的回饋,適當的調整決策或是回應。 

「法律的生命在於經驗,不在於邏輯。」《勞動法案例與實習》這門課程能夠有效的訓練修課生處理勞動法律事務的能力,並且擴展對於勞動法領域的視野,非常推薦有志深入學習勞動法的同學們選修這門課。